地方标准《彩灯(自贡)展览展示服务基本要求》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昊黑元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贡亘古龙腾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彩灯文化艺术传承中心 、自贡彩灯文化创意产业园 、自贡市彩灯行业商会 、自贡市彩灯艺术协会 、四川轻化工大学彩灯学院 、四川众鑫彩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自贡彩灯之乡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贡市焱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自贡腾达彩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四川力拓景观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云 、王波 、邓毅 、黄玮晨 、周宪 、龙勇 、贺剑琨 。
29 电气工程 |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
备案号:90942-2022。
本文件规定了彩灯(自贡)展览展示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保障、安全管理、服务质量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彩灯(自贡)展览展示服务的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