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规范》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志诚 、孔祥贵 、向军 、周琴 、郭飞 、张笑 、邵芳航 、范宇 、马丹婷 、芦燕 、周睿熙 、岳立 、周长维 、朱利民 、朱贵宏 、韩奕 、易晓霞 、刘志禄 、杨蕾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20 标准化总则 |
备案号:90937-2022。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矫正教育矫正的目的和原则、基本要求、分段教育、分类教育、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正、公益活动和特别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