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规范》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志诚 、孔祥贵 、向军 、周琴 、郭飞 、芦燕 、邵芳航 、范宇 、马丹婷 、张笑 、周睿熙 、岳立 、周长维 、朱利民 、朱贵宏 、韩奕 、易晓霞 、刘志禄 、杨蕾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20 标准化总则 |
备案号:90936-2022。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服务管理、服务保障、服务考核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