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规范》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栖霞分局 、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毛银玲 、王开宏 、汪浩 、葛啟龙 、徐兴东 、周红缨 、蒋兢 、梅萍 、马斌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4629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街道范围内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网格划分、网格组织架构、网格职责、网格人员、网格运行机制、网格服务内容以及考核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网格化模式进行社会服务管理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