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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
水质总氮监测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黑龙江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水质总氮监测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2-07-07
实施
于 2022-08-06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3/T 3310—2022
发布日期
2022-07-07
实施日期
2022-08-06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45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45 水检验综合
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08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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