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鄂州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由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主要起草单位 鄂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鄂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
主要起草人 叶新风 、刘袁 、叶江 、李志文 、王志臣 、胡婉莹 、骆超 、周青 、张庭俊 、陈练 、何一飞 、周宏 。
备案号:90207-2022。
本标准适用于鄂州市居民生活、工业、建筑业和公共服务等行业用水定额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