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用人单位听力保护指引》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周伟 、张敏红 、李天正 、王雪毓 、于碧鲲 、陈浩 、田亚锋 、林艳发 、赖洪飘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90478-2022。
本文件适用于产生生产性噪声的用人单位开展听力保护及实施听力保护效果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