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老龄产业协会 、南京普斯康健养老服务中心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东南大学国际老龄化研究中心 、江苏华瑞老龄服务产业发展研究院 、南京江北新区普斯康健养老服务中心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桥荫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南京市江北新区卓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肖敏 、张建平 、贺勤 、王加倩 、张伟新 、张晶晶 、吕万勇 、霍孝蓉 、芮国兴 、赵军 、傅晓红 、陈芳 、周新华 、陆小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89470-2022。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形式、服务机构要求、人员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 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医养结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