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由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西安市碑林区第三爱心护理院 、宝鸡高新健康城智慧医养服务中心 、陕西陕投康养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于勇 、师中荣 、陈张琴 、孙峰 、仝志勇 、王建宏 、李丹 、杜康力 、杨福泉 、冯瑞 、王红兵 、司冬梅 、曹伟 、杨琨 、董艺 、李毅光 、孙林珠 、胡晓霞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02955-2023。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医养结合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医养结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