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产业)化工园区环境综合管理导则》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施家雄 、曾台曦 、许绍松 、林靖靖 、李海晏 、王晓明 、王彬彬 、陈光华 、卢俊 、黄武鸿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89759-2022。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园区的入园项目基本要求及地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 体废物处理处置、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碳排放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管委会对园区环境的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