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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1 部分: 总则
地方标准-河北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1 部分: 总则》,主管部门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2-02-28
实施
于 2022-03-3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3/T 5552.1-2022
发布日期
2022-02-28
实施日期
2022-03-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200000000000001
主管部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82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