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中肿瘤放射治疗部门设置规范》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中医院 、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南通市肿瘤医院 、宿迁市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徐州市中心医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主要起草人 汪步海 、何侠 、黄宇翔 、李军 、于大海 、王高仁 、尤传文 、冯平柏 、朱锡旭 、孙丽 、张丽珍 、张福正 、陈德玉 、殷海涛 、黄生富 、黄关宏 、章龙珍 、蒋晓东 、蔡晶 、翟振宇 、朱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备案号:88128-2022。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从事放射治疗的医疗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