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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居民健康水平测评指南》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健康促进协会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

主要起草人 吴红艳 、罗乐宣 、李创 、武南 、冯梦 、陈澄 、曾碧静 、马起山 、向炜 、周海滨 、陈瑶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201-2021
发布日期
2021-12-01
实施日期
2022-01-01
废止日期
2026-07-27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11.020.10 一般医疗保健服务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6961-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测评者”)开展的18岁至59岁成年居民健康水平测评工作。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红艳
罗乐宣
冯梦
陈澄
向炜
周海滨
李创
武南
曾碧静
马起山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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