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乐山市基层食安办工作规范》由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牛波 、陈秋宏 、谭绍龙 、吴颖 、杨扬 、王建伟 。
备案号:89536-2022。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食安办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基本保障和工作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县(市、区)、镇(乡、街道)食安委及食安办的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