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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乐山市基层食安办工作规范》由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牛波陈秋宏谭绍龙吴颖杨扬王建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11/T 16-2021
发布日期
2021-12-14
实施日期
2021-12-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16
归口单位
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主管部门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536-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食安办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基本保障和工作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县(市、区)、镇(乡、街道)食安委及食安办的食品安全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牛波
陈秋宏
杨扬
王建伟
谭绍龙
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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