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再生稻栽培技术规范》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主要起草人
陈鸿飞
、张志兴
、方长旬
、林武
、傅志伟
、陈濠
、姚文辉
、林文雄
。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DB35/T 1527-2021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 实施日期
-
2022-02-23
- 全部代替标准
-
DB35/T 1527-2015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 22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
- 归口单位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主管部门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业分类
-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6524-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稻的一般要求、人工插秧人工收割再生稻栽培技术、机插机收再生稻栽培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再生稻生产。
起草单位
起草人
- 陈鸿飞
- 张志兴
- 傅志伟
- 陈濠
- 方长旬
- 林武
- 姚文辉
- 林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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