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优质稻栽培技术规范》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龙岩市农业局 。
主要起草人 吕荣海 、陈庆生 、胡来华 、钟卫胜 、薛德乾 、袁永贵 、邓同清 、吴波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109475-2024。
本标准规定了优质稻的有关定义、栽培的适宜环境条件、肥料、农药使用原则和要求、高产栽培技术以及收获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优质常规水稻如佳禾早占、佳辐占等,优质杂交稻如两优2163、宣香2292等优质稻的栽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