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新岗红茶》由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怀集高山青农产品有限公司 、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 、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 。
主要起草人 程柳 、施文清 、余威 、黎智勇 、何桦 、岑机 、陈新之 、卢瑞颜 、张钊 、张民 、黎志雄 、陈光志 、叶坤盛 、陈颂兴 、卓铭 。
67 食品技术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67.140.10 茶 |
备案号:86030-2021。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新岗红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