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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陈军辉姜涛孙蜀韩丽王波徐晨曦李英杰王成辉刘政钱骏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 2865—2021
发布日期
2021-12-08
实施日期
2022-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5451-202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控制的技术要求、排放限值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军辉
姜涛
王波
徐晨曦
刘政
钱骏
孙蜀
韩丽
李英杰
王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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