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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规范》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如皋市城市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陈如海刘张华何福平顾宪军孙夏兵杨小卫赵四军姜淑萍肖蓓秦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06/T 1017-2021
发布日期
2021-12-09
实施日期
2021-12-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5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主管部门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5531-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术语和定义、责任人、责任区的划分、责任区管理要求、管理与监督和长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南通市范围内的城市、镇规划区市容环卫责任的管理,因政府行政区划调整被撤并的镇区参照适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如海
刘张华
孙夏兵
杨小卫
肖蓓
秦强
何福平
顾宪军
赵四军
姜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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