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石油天然气站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北京洪安科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中庆 、杨峥 、刘跃 、付振来 、陆勇 、魏成国 、董晓琪 、李树山 、许亮 、金雁飞 、王晓潞 、康焯 、赵子峰 、王志勇 、刘伟 、秦宝华 、张黎明 、冯瑞清 、杨鲲 、许广栋 、潘韧坚 、李驰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85487-2021。
本文件适用于廊坊地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油气输送管道站场工程、石油库工程、城市燃气站场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及管理。不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企业、放射性物品企业、炼化生产及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