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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乡镇(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孙晓华王永怀樊春青南磊梅萍李莹李敏蒋苏闽薛莲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764-2021
发布日期
2021-11-04
实施日期
2021-12-04
全部代替标准
DB32/T 2764-2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160-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全科政务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孙晓华
王永怀
梅萍
李莹
薛莲
樊春青
南磊
李敏
蒋苏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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