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办事处 、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操文荣 、王永怀 、李敏 、张凡 、周红缨 、蒋兢 、詹晗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46297-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街道全科政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条件、人员、服务事项、服务模式、服务流程、服务要求以及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街道全科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