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大学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何强 、李莉 、张赛 、艾海男 、张韵 、宋福忠 、古励 、翟俊 、李宏 、柴宏祥 、杨亮 、吴家翔 、廖建华 、杜俊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
备案号:83807-2021。
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