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企业品牌价值评价方法》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青岛市质量发展促进会 。
主要起草人 王力民 、李媛媛 、厉彦斌 、丁超 、徐家 、宋明贵 、尹延芃 、闫梦真 。
备案号:84278-2021。
适用于青岛范围内采用多周期超额收益法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的企业或企业集团的综合品牌价值,可用于企业或企业集团进行品牌价值的自我评价,也可作为第三方进行品牌价值评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