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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核生化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第2部分:核与辐射
地方标准-内蒙古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国境口岸核生化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第2部分:核与辐射》,主管部门为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1-08-20
实施
于 2021-09-20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5/T 2320.2-2021
发布日期
2021-08-20
实施日期
2021-09-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1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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