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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石油化工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主要起草人 华娟殷琨张以飞唐征谢白贝越余文敬付丽洋庄园刘训华姚琪芦昱秦继华刘会成刘恒郑玉虎杨道军沈莉萍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4261-2022
发布日期
2022-05-26
实施日期
2022-06-26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463-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石油化工经营、服务企业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 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华娟
殷琨
谢白
贝越
庄园
刘训华
秦继华
刘会成
杨道军
沈莉萍
张以飞
唐征
余文敬
付丽洋
姚琪
芦昱
刘恒
郑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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