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石油化工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华娟 、殷琨 、张以飞 、唐征 、谢白 、贝越 、余文敬 、付丽洋 、庄园 、刘训华 、姚琪 、芦昱 、秦继华 、刘会成 、刘恒 、郑玉虎 、杨道军 、沈莉萍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89463-2022。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石油化工经营、服务企业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 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