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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深圳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和应用规范 第2部分:数据管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深圳市企业注册局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深圳市方向明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志勇曾勇陈慧铧俞科谭丽陈胜周维林静芳李玮曾馨萍冯文力吴良卫张晓芬赵丹峰仇晨卉王利陈宝平潘晓军方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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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76.2-2021
发布日期
2021-07-15
实施日期
2021-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归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469-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各登记管理部门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注册登记等业务的过程中采集和回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进行校核、分发、加工与上报,以及建设运维深圳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和提供信息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志勇
曾勇
谭丽
陈胜
李玮
曾馨萍
张晓芬
赵丹峰
陈宝平
潘晓军
陈慧铧
俞科
周维
林静芳
冯文力
吴良卫
仇晨卉
王利
方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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