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防雷安全管理要求 第3部分:隐患排查》由珠海市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珠海市斗门区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郑伟民 、张生奇 、曾汉溪 、仇健 、陈秋 、童志明 、郭光 、邱晓群 、王成 、邱伟强 、罗家林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81968-2021。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范围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及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其他项目或者场所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