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防雷安全管理要求 第2部分:防雷装置技术要求》由珠海市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防雷所 、珠海市斗门区防雷所 、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曾汉溪 、仇健 、程建培 、方文海 、张生奇 、童志明 、郑伟民 、王成 、邱伟强 、王光激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81967-2021。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建筑物(含构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及机房、石油化工场所、加油加气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安全监视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建筑物燃气管道系统和幕墙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和检测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