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交通检疫点设置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甘孜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孜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康定市交通运输局 。
主要起草人 周亮 、陈斌 、兰莹 、李张 、徐宜河 、谭晓华 、郑思思 、马梦婷 、师春立 、康殿巨 、田自诚 、赵俊彬 、柏勇华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80 消毒和灭菌 |
备案号:81187-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交通检疫点设置条件、选址要求、设置要求、人员配备、防疫物资配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交通检疫点设置,其他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交通检疫点设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