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公司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 、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勤 、杨海兵 、邹庆 、张丽 、王经洁 、李楹 、俞中奇 、张华 、陈传礼 、吴聪 、张文丹 、徐月清 、邵丽红 、杨晓阳 、程大千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40 水路运输 |
备案号:7840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的术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的配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三角洲(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内河通航水域货运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船闸等区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