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要求》由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志霞 、陈荣昌 、芮睿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40 水路运输 |
备案号:80660-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船舶向环境水体排放经舱底水分离器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机器处所油污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的监测,以及舱底水分离器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