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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情绪化办事群众工作规范》由焦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焦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谷敏王建伟朗昆贾思温晶谢彦李少军罗华梅刘化敏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108/T 6-2020
发布日期
2020-12-31
实施日期
2021-01-19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焦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管部门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7747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面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谷敏
王建伟
温晶
谢彦
刘化敏
朗昆
贾思
李少军
罗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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