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米仓山茶加工技术规程》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米仓山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胥锦桦 、陈九江 、贾婷婷 、张彪 、杨跃生 。
67 食品技术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67.140.10 茶 |
备案号:7715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32号公告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米仓山茶的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