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公共场所(试行)》由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丽玲 、吴菲 、吴小平 、吴斌 、陈思 、周红俊 。
备案号:76758-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