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周群霞 、丁震 、徐燕 、周明浩 、吴晓松 、唐月明 、夏玉婷 、徐斌 、王建明 、陈学良 、袁建明 、朱丁 、陈越英 。
备案号:7207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的消毒,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