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1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备案号:75549-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