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唐征 、张以飞 、秦继华 、付丽洋 、殷琨 、谢白 、贝越 、庄园 、姚琪 、刘训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99 有关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75079-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 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发生的核与辐射、生物物种安全、海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