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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蕉岭冬笋》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蕉岭县鸿宇生态农林专业合作社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刘文龙曾海明黄文敏刘达忠赖莉霞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14/T 7-2020
发布日期
2020-09-25
实施日期
2020-10-25
全部代替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
B3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80.20
67 食品技术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归口单位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507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第31号《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保护的蕉岭冬笋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文龙
曾海明
赖莉霞
黄文敏
刘达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