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蕉岭绿茶》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蕉岭县星森茶厂 、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刘文龙 、曾海明 、黄文敏 、刘达忠 、肖宇珍 。
67 食品技术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67.140.10 茶 |
备案号:75072-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0号 。
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128号《质检总局关于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保护的蕉岭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