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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查规范》》由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太原科技大学

主要起草人 朱建国庞杰文谢建林刘艳杨李根高勇宏马秀萍韩小红王波 宋称心程海明张旭东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4/T 2125-2020
发布日期
2020-09-01
实施日期
2020-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29.260.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K 35
归口单位
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473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检查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查。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场所: ——矿井井下; ——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 ——军事设施; ——医疗室; ——陆、空、海交通运输工具;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蓄电池室。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朱建国
庞杰文
杨李根
高勇宏
王波
宋称心
谢建林
刘艳
马秀萍
韩小红
程海明
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