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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第3部分:医疗服务》由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况琳魏强王波邓育红邓刚辜荣贾盼盼曾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07/T 77.3—2020
发布日期
2020-09-29
实施日期
2020-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20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归口单位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批发和零售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511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绵阳市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提供药品销(零)售服务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及相关信息的行为。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况琳
魏强
邓刚
辜荣
王波
邓育红
贾盼盼
曾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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