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学校》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凤云 、朱宝立 、杨婕 、冯向明 、王艳 、杨文漪 、沈蕙 、张锡彦 、项耀 、杨娟 。
备案号:7243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