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病例居室消毒技术规范》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吴晓松 、徐燕 、周群霞 、常桂秋 、周明浩 、陈越英 、王嵬 、孙巍 、唐月明 、谈智 、田野 、葛小伍 、汪洋 。
备案号:7207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病例居室的终末消毒,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