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5部分: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虞谦 、胡义铭 、高岳毅 、邢培育 、王斌 、李俊 、施祖建 、汪丽莉 、朱坚平 、柏萍 、王晓明 、韩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备案号:7091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验收。也适用于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施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