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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技术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3(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格理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龙湖安全技术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465-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4-03
申报日期
2022-05-10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1-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2-12-17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由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高等原因,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2015年以来危化品领域发生10多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先后发生了天津“8?12”爆炸事故、四川宜宾“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河北张家口“11? 28”重大爆燃事故、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河南三门峡“7?19”重大爆炸事故等一系列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多发态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这些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也反映出相关企业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事故防控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因此,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1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68号)等相关要求,重新梳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基础性的标准规范《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17681-199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由于颁布实施时间太久,尽快将其整合修订迫在眉睫,可整体上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对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17681-199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自颁布实施以来,为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及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得到了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广泛好评;但通过近些年调研发现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存在设计不科学、建设不规范、验收不严谨、维护不到位,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监控预警装备存在设置不科学、性能不达标等现象,甚至由此带来了安全隐患或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在事故应急状态下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考虑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学品储量大、风险高、事故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因此,尽快整合GB 17681-1999、AQ 3035-2010及AQ 3036-2010并修订成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意义重大,同时吸纳安全监控预警技术的新进展和新成果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要求经验和有益探索,更好地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仓库及生产设施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设计、建设、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管理与评估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监控系统的设计单位及设备生产制造企业都将带来重要的影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功能设计、建设、验收、管理和评估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仓库及生产设施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管理与评估,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调试、试验、验收、管理和评估可执行本文件的规定,设计和建设除执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外可参照本文件。 本项目计划修订的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一般要求,应用环境和供电电源要求,监控项目,系统设计要求,功能设计,软件设计与开发,技术指标与性能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安全监测仪器设置要求;安全监控装备的设置要求;气体监测报警器和泄漏控制装备、气象监测及防雷防静电装备、火灾监控装置、电视监控装备、手动报警按钮、重要机泵状态监控装置、周界入侵报警、联锁控制装备设置等要求;门禁管理、通讯与广播、其他设置、安全监控供电与传输电缆敷设等相关设置要求;系统集成与人机界面、安全监控装备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试验与试运行、验收与评估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