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4部分: 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斌 、徐云峰 、胡义铭 、魏翔 、高岳毅 、李俊宇 、周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备案号:7091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