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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由乐山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乐山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峨嵋山市民政局夹江县民政局犍为县民政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井研县民政局

主要起草人 兰波卢华军周德琼何雯吕晓君彭丽萍蔡秀芳邓棹栩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11/T 2-2019
发布日期
2019-11-11
实施日期
2020-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乐山市民政局
主管部门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7279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7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及环节 要求、评价与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兰波
卢华军
吕晓君
彭丽萍
周德琼
何雯
蔡秀芳
邓棹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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