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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由安徽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 铜陵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主要起草人 肖文卫王燕石亮王寒郑小露卢静凌萍牛彦贺冉冉丁林峰 刘璐束道文伍霞黄丹佘天培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3232-2018
发布日期
2018-12-29
实施日期
2019-01-29
中国标准分类号
L 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民政厅
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2887-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核对流程、核对内容、信息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 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时,需要进行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需要复核复审时,亦适用于本标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肖文卫
王燕
郑小露
卢静
贺冉冉
丁林峰
伍霞
黄丹
石亮
王寒
凌萍
牛彦
刘璐
束道文
佘天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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