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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价规范》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起草人 胥云冯俊锋包建明冯雪叶茂陈健侯超华廖原刘小庆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663-2019
发布日期
2019-12-30
实施日期
2020-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6939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价方式、第三方机构评估、社会各界代表监督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设立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胥云
冯俊锋
叶茂
陈健
刘小庆
包建明
冯雪
侯超华
廖原